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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十二下 方术列传第七十二下(第6页)

  “子可教也。”复使食粪,粪中有三虫,臭秽特甚,长房意恶之。翁曰:“子几

  得道,恨于此不成,如何!”

  长房辞归,翁与一竹杖,曰:“骑此任所之,则自至矣。既至,可以杖投葛

  陂中也。”又为作一符,曰:“以此主地上鬼神。”长房乘杖,须臾来归,自谓

  去家适经旬日,而已十余年矣。”即以杖投陂,顾视则龙也。家人谓其久死,不

  信之。长房曰:“往日所葬,但竹杖耳。”乃发冢剖棺,杖犹存焉。遂能医疗众

  病,鞭笞百鬼,及驱使社公。或在它坐,独自恚怒,人问其故,曰:“吾责鬼魅

  之犯法者耳。”

  汝南岁岁常有魅,伪作太守章服、诣府门椎鼓者,郡中患之。时魅适来,而

  逢长房谒府君,惶惧不得退,便前解衣冠,叩头乞活。长房呵之云:“便于中庭

  正汝故形!”即成老鳖,大如车轮,颈长一丈。长房复令就太守服罪,付其一札,

  以敕葛陂君。魅叩头流涕,持札植于陂边,以颈绕之而死。

  后东海君来见葛陂君,因淫其夫人,于是长房劾系之三年,而东海大旱。长

  房至海上,见其人请雨,乃谓之曰:“东海君有罪,吾前系于葛陂,今方出之,

  使作雨也。”于是雨立注。

  长房曾与人共行,见一书生黄巾被裘,无鞍骑马,下而叩头,长房曰:“还

  它马,赦汝死罪。”人问其故,长房曰:“此狸也,盗社公马耳。”又尝坐客,

  而使至宛市鲊,须臾还,乃饭。或一日之间,人见其在千里之外者数处焉。

  后失其符,为众鬼所杀。

  蓟子训者,不知所由来也。建安中,客在济阴宛句。有神异之道。尝抱邻家

  婴儿,故失手墯地而死,其父母惊号怨痛,不可忍闻,而子训唯谢以过误,终无

  它说,遂埋藏之。后月余,子训乃抱儿归焉。父母大恐,曰:“死生异路,虽思

  我儿,乞不用复见也。”儿识父母,轩渠笑悦,欲往就之,母不觉揽取,乃实儿

  也。虽大喜庆,心犹有疑。乃窃发视死儿,但见衣被,方乃信焉。于是子训流名

  京师,士大夫皆承风向慕之。

  后乃驾驴车,与诸生俱诣许下。道过荥阳,止主人舍,而所驾之驴忽然卒僵,

  蛆虫流出,主遽白之。子训曰:“乃尔乎?”方安坐饭,食毕,徐出以杖扣之,

  驴应声奋起,行步如初,即复进道。其追逐观者常有千数。既到京师,公卿以下

  候之者,坐上恒数百人,皆为设酒脯,终日不匮。

  后因遁去,遂不知所止。初去之日,唯见白云腾起,从旦至暮,如是数十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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